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:配偶借钱,另一方有义务还吗? 原告杨某与被告韩某某是多年认识的朋友,2014年,被告韩某某向原告杨某张口借15万元,称其遇到了难处,杨某觉得朋友遇到难处,自己能帮就帮一把,于是将钱借给了韩某某,韩某为其写下欠条一支。等到杨某催要还钱的时候,韩某某陆续偿还5万元后,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剩余款项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 达拉特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达拉特旗人民 2025-09-08 14:35 10